【聯合報╱記者郭錦萍/荷蘭報導】
社會住宅的議題近來在台灣熱烈討論。社會上多數人支持興建社會住宅,但若要蓋在我家旁邊就「免談」,認為會造成房價下降、治安變差,於是執政者不斷改名稱,想在需求和汙名化間找到平衡點。
荷蘭最大住房非營利組織YMERE,興建、管理社會住宅有百年經驗,它的前主席雷思包爾(Lex Pouw)表示,「出售社會住宅的收入,是YMERE獲利的最主要來源。」
社會住宅也可成為金雞母,這是怎麼回事?
「是因為政府提供補助嗎?」
「不、不、不,荷蘭政府一毛錢也沒出。」看我們一頭霧水,包爾拿出紙筆,為我們揭開荷蘭社會住宅竟然可以賺錢的神奇公式。
包爾解釋,荷蘭政府只管住宅政策,管理或興建建物的是像YMERE這樣的法人機構在執行;以YMERE為例,每年投入約五億歐元整修新建各式房屋,管理的房屋數約八萬二千多個單位,二○一○年新蓋約一千八百間屋子。
他一再強調,YMERE不是營利單位,但為確保為荷蘭民眾提供合宜住宅的工作可長可久,YMERE興建社會住宅,也建一般住宅、店面、辦公室等。以阿姆斯特丹為例,土地幾乎是政府的,任何住宅建案,政府都會明訂其中要提供多少社會住宅。
對YMERE來說,手上的一般住宅或社會住宅都是資產,都要向政府付土地租金,所以建材沒有不同,社會住宅甚至更好。對承租戶來說,雖然付的房屋租金社宅和普通住宅不同,但因前者有政府補貼,管理者收入是一樣的。
包爾表示,荷蘭的社會住宅指的是房屋的使用方式,並不是指特定的哪間或哪棟房屋,再加上有時區域的使用方式會調整,或如這幾年鼓勵私有化(以減少政府負擔),有些原本用來當社會住宅的房子就會出售,當然買屋的人是買使用權,土地還是政府的,所以屋主要付土地租金給政府。
他說,因為社會住宅的租金上限政府會管控,所以出售社會住宅反而成了YMERE重要收入。但這些盈餘還是會回饋到相關的居民組織或活動,政府也會監督這些錢的流向。
包爾說,荷蘭的社會住宅政策也面臨一些問題,最主要是流動率低,住進去的人多數就不搬了,中產階級者尤其是問題的核心,所以就算阿姆斯特丹五成都是社宅,還是供不應求。
【2011/06/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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