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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郭錦萍/荷蘭報導】

 

社會住宅的議題近來在台灣熱烈討論。社會上多數人支持興建社會住宅,但若要蓋在我家旁邊就「免談」,認為會造成房價下降、治安變差,於是執政者不斷改名稱,想在需求和汙名化間找到平衡點。

荷蘭最大住房非營利組織YMERE,興建、管理社會住宅有百年經驗,它的前主席雷思包爾(Lex Pouw)表示,「出售社會住宅的收入,是YMERE獲利的最主要來源。」

社會住宅也可成為金雞母,這是怎麼回事?

「是因為政府提供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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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姆斯特丹東碼頭區,集合各種時髦建築,這裡的住宅一半是社會住宅。 記者陳俊吉/荷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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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郭錦萍/荷蘭報導】

 

去過紐約、洛杉磯、倫敦、巴黎、柏林等城市的人大概都有印象,這些先進國家的大都會都有些貧民區,而且你一眼就看得出來。

荷蘭的最大城市阿姆斯特丹,住宅有一半是社會住宅,但在城市裡找不到明顯破落的區域。其背後牽涉的因素固然千端萬緒,但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這個城市的土地,八成都屬市政府擁有。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負責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等計畫的管理局副局長尼可寇斯(Niko Koers)對於市政府是大地主的緣由,給了答案。

他說,大約是十九世紀末工業革命之後,大量勞工湧入,很多資本家買阿姆斯特丹的土地,蓋了很多爛房子租給勞工,有些還因偷工減料倒塌,造成嚴重死傷,引發極大民怨,為勞工發聲的社會主義思潮因此在荷蘭形成風潮,帶來極大政治壓力;市政府於是在一八九○年向農民買地,並交給慈善性質的住宅法人蓋了最早期的社會住宅,當時也有些勞工決定合力蓋自己的房子。但是他們根本買不起土地,市政府於是把土地以極低的租金,租給勞工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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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郭錦萍/荷蘭報導】

 

GWL原先是一個有一百六十年歷史的自來水廠,占地六公頃,毗鄰十九世紀的舊城區。六、七○年代,附近住的多是低收入戶和外來移民,髒亂且犯罪問題層出。

一九九○年代初期,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在這裡進行了一個大膽的更新計畫,核准住宅法人建造六百住戶和一些商店,部分較具代表性的歷史建物則被留下來,修復後變成餐廳、一房一廳的時髦旅館、健身房和小型企業進駐。

至於六百個住宅單位,一半是社會住宅,四分之一是中所得家庭補貼式自用住宅(房子售價較低),四分之一則是昂貴的高級住宅。

而這些銷售高級住宅的利潤,部分用來改善社會住宅居住環境品質,部分用來做環保設施(如用水回收、節能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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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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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7  
【聯合報╱記者郭錦萍、陳宛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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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阿姆斯特丹中央車站東邊的舊碼頭區,美麗住宅林立,幾乎是建築師的競技場,其中近半是社會住宅,外人根本無從分辨哪些是豪宅、哪些是社宅。 記者陳俊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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