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px-Flag_of_the_Republic_of_China_svg.png

 

中華民國萬歲!萬歲!

 

中華民國國旗中華民國的國家象徵之一,由孫中山提議,將陸皓東設計之青天白日旗置於紅旗的左上角而成,故又稱「青天白日滿地紅」或「青天白日紅旗」;後經國民政府立法定為國旗,並在北伐征戰結束、東北易幟後頒行全國。除中華民國各級政府機關必須懸掛外,亦使用於其邦交國及外交使節訪問、或遇特殊慶典等。

 

中華民國國旗由青、白、紅三色組成,單就色彩而言,分別象徵自由、平等、博愛之精神,以及民族、民權、民生之三民主義。若配合色彩的形狀,青天則同時又象徵中華民族光明磊落、崇高偉大的人格和志氣;白日象徵光明坦白、大公無私的純正心地與思想,十二道光芒形象徵中華文化所傳承的美德;即:禮義廉恥與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四維八德精神。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章總綱第六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旗上三色分別象徵自由平等博愛之精神,同時亦代表中華民國以三民主義立國之初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eonard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