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故事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由於陳進興和高天民兩人四處強暴殺人,全島都人心惶惶。 
突然,民眾報案,在北投看見高天民,大批警察趕過去,但是被高天民發現,
從馬路旁邊縱身躍入下面的小溪和竹林,等警察想辦法追下去,已經失去他的蹤影。 
電視馬上播出一大批警察搜山的畫面,我正在朋友家作客。 
「狗屁警察,人家高天民一下就跳下去了,警察不敢跳,不要臉!」朋友的太太咬著牙罵。 
「可不是嗎?」我笑問,問她:「可是如果今天那警察是你丈夫,你怎麼說?」 
她怔了一下,笑起來:「要是我丈夫呀!我就打電話叫他別逞強!快回家!」

 

第二個故事 
有一天,在台北市的某廣場舉行慈善團體的募款活動,我去了,並在募款會結束後,到附近逛逛。 
「您是劉先生,對不對?」有個藝品店的小姐認出我,
又歪著著頭、指指我:「我知道了!你是來參加募款大會。」 
「妳也知道廣場上有募款大會呀?」我驚訝的說。 
「當然!我也去了一下,還捐了錢呢!」她掏出一張捐款的收據給我看,
又帶我參觀她的藝品:「劉先生買一個吧!算您特價。」 
我買了,沒還價就買了,相信一定不會貴。 
但是,才走幾步,看見另一個藝品店,櫥窗裡放著一個一模一樣的東西,只要四分之三的價錢。

 

第三個故事 
去水果攤買水果。 
老闆不在,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孩看店。 
「小弟弟,你看這兩種梨,哪個比較好?」我問那小孩。 
「右邊這個!」他想都沒想,就指了指。 
剛說完,老闆進來了,跟我打個招呼,我又問一次:「老闆啊!你看我該買哪一種梨?」 
「當然左邊這個!」他也想都沒想,就指了指。 
我笑了:「可是剛才小弟弟告訴我右邊的比較好耶!」 
「幹!」他突然打了小孩一巴掌:「這是劉伯伯,好朋友,要說實話!」

故事說完了,你說這裡面,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誰對?誰錯?人性就是這樣,常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如同名作曲家王洛賓說的.............別人為你拍照,他的鏡頭偏右,拍出來,你就是「左派」;
一下子他的鏡頭偏左,拍出照片,你又成了「右派」。 
焚化爐一定要建!核電廠一定要蓋!你很客觀,講得一點也沒錯。 
但是跟著發現你家旁邊在整地。 
打聽之下,大驚失色。 
當天,你的說法就有了改變; 
隔週,抗議的隊伍裡就有了你。 
你跟第一個故事裡的太太有什麼不同呢?

 

看到電視裡災民的影片,你會落淚;

捐款專線的字幕出現,你趕快抄下,然後撥通、捐錢。

你去打禪七、去佈道會、去清修、去告解。 

問題是,隔天早上,你走進辦公室,該爭的、該吵的、嫉妒的、貪婪的。 
你改變了多少? 
第二個故事裡的女店員,不也是一樣嗎?

 

 

至於第三個故事。 
如果你是我,你相信那孩子,還是相信那老闆? 
無論你相信誰,都是可悲的! 
相信孩子,你會為孩子悲,因為他說實話還要被揍,而且父親當著他的面撒謊。 
相信父親,你也要為孩子悲。為什麼小小年紀,就學會了撒謊? 
是學會了撒謊?是誰教他的? 
問題是,當我們教育小孩的時候,是不是正犯同樣的錯?

梁啟超在他的家書裡寫得很好...................... 

「其實我們大家都是在不斷再生的循環之中。我們誰也不知道自己一生中要經過幾次天堂和幾次地獄。」
 可不是嗎?何必等死後去天堂和地獄? 


如果有天堂和地獄,我們應該說: 
「在活著的時候,心裡常有天堂的人,死後也可能上天堂;在有生之年心裡常有鬼的人,死後也可能下地獄。」 
我們其實在今生就不斷在心裡掙扎。 
住在地獄,想著天堂;又住在天堂,想著地獄; 
更進一步是..................自己住在天堂,卻把別人推入地獄。

這就是人,總覺得別人欠自己的。 

人人都這麼感覺,所以反過來想,就成了「我們總是欠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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